民事案件证人可以拒绝出庭吗?证人出庭作证的费用由谁承担?

2023-05-15 11:12:38 来源:法律网

民事案件证人可以拒绝出庭吗?

出庭作证是一种义务,除了不能正确表达自己意思的人之外,其他人一般不能拒绝出庭作证。

《民事诉讼法》第七十二条 证人条件、义务

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,都有义务出庭作证。有关单位的负责人应当支持证人作证。不能正确表达意思的人,不能作证。

《民事诉讼法》第七十三条 证人出庭作证

经人民法院通知,证人应当出庭作证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经人民法院许可,可以通过书面证言、视听传输技术或者视听资料等方式作证:

(一)因健康原因不能出庭的;

(二)因路途遥远,交通不便不能出庭的;

(三)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不能出庭的;

(四)其他有正当理由不能出庭的。

证人出庭作证的费用由谁承担?

证人出庭所产生的费用有败诉一方的当事人承担。

《民事诉讼法》第七十四条

证人因履行出庭作证义务而支出的交通、住宿、就餐等必要费用以及误工损失,由败诉一方当事人负担。当事人申请证人作证的,由该当事人先行垫付;当事人没有申请,人民法院通知证人作证的,由人民法院先行垫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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